李枫再发文回应郭敬明事件 称被定性为“性骚扰”

  先锋娱乐网讯   11月5日,李枫再次发文回应自己与郭敬明之间的纠纷,他表示此类行为被归为“性骚扰”。李枫详细回忆了关于那天整件事情的经过,并且感谢大家的支持,相信未来会更好。

 

  李枫原文:

  我写《关于郭敬明,致所有人》是根据我记忆中的两个片段——1,他将手放在我的后背;2,他的另一个举动和语言。在那篇文章中,这两个片段分别代表两天,实际上,这两个片段发生在同一天——即2010年4月1日晚——因为时间过去太久,记忆模糊而误忆。

  我与他因为共同签售而下榻在同一酒店,他邀请我去他的双人标准间与他同住,我因为他是同行,同意了,双人标准间有两张床,我与他各睡一张,夜晚就寝时聊专业上的事情,他突然来到我的床边,将手放在我的后背(因为我是趴着睡的)抚摸,我抓住他的手腕,示意他停止,他笑了一下,回到他的床上。

  继续聊专业上的事情,他突然又来到我的床边,试探着试图撩起我的短裤,我制止了他,他回到他的床上。

  他说:“我想给你××(那篇文章第六段第四句最后的二字行为)”、“如果你尝试××(同上的二字行为),你会爱上它的”、“能被四爷(他自称)看上,是那个人的荣幸”……

  第二天,我就不再与他同住了。

  此事件,准确地归类,是性骚扰。

  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,未来,我们都会更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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